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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街头散发小广告 最高可罚款10万 |
日期:2010/10/4 来源:银梦展览展示服务部 查看:7495 |
上海市政府目前正针对《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》重新修订中,亦将公开征求市民和相关单位意见。据称,届时上海不仅会对沿街散发小广告者予以处罚,对其幕后组织者也会进行惩处,最高将罚款或可达10万元。《规定(修订草案)》因为考虑到日后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,或亦存在需要散发相关公益性宣传品的可能性,禁止“乱散发”的对象于是界定为经营性宣传品。
据上海城管执法部门不完全统计,仅2009年,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自行或协助清除“五乱”就达到700多万处,收缴的“五乱”小广告超过6000公斤。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、乱悬挂、乱散发(简称:“五乱”)的行为随意性强,流动性大,很难根除,这不但会直接影响市容面貌,也容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。如果按照现有规定仅对实施人员进行处罚,难以有效遏制。因此,《规定(修订草案)》根据相关规定,增加了对组织或者利用“五乱”行为发布宣传品、标语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,并规定“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”。
据了解,由于“五乱”违法行为人大多没有财产,《规定(修订草案)》同时会继续沿用有效、且执法成本较低的“暂停通讯”措施,此外,草案也考虑到今后由于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,存在散发相关公益宣传品的可能性。对于在明确禁止的树木、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行为,应通过市容管理部门批准。
来源:上海户外广告媒体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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